贵州一女子“大闹机场“
持刀追砍前夫女友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案情简介
近日,兴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案件,37岁的女子何某某与前夫孙某某离婚后,两人还同居在一起,他们的孩子主要由何某某照顾,但是何某某无固定收入,孩子的抚养费大多由前夫孙某某负责,自从孙某某交了新的女友王某某后,就很少过问孩子的情况。
被告人:我没钱用,叫前夫打钱给我,他说他没钱,我发现他带王某某去旅游。叫他给生活费都不给,他说没钱,我越想越气,我想不通。
法官: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21日上午,被告人何某某因不满王某某与前夫孙某某交往,从外地持一把菜刀赶到兴义万峰林机场,在航站楼前持菜刀将准备乘机旅行的王某某头部、背部、手臂、大腿等部位砍伤。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被公安值勤人员及机场护卫人员制止并抓获。被害人伤情经鉴定,伤情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
“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因感情纠纷心怀不满,携带菜刀尾随被害人到飞机场航站楼,挥菜刀追砍正准备办理乘机业务的被害人数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严重影响了机场的公共秩序,引起他人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伤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庭审现场
被告人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何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决定对何某某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最终判决:
综合以上量刑情节,决定对何某某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律箭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过一方在索要抚养费的时候还是要依法行事,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切勿采取偏激手段,否则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锒铛入狱,结果只会是得不偿失。
案例来源:兴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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