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箭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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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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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还要再次登记吗?

发布者:王箭平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31人看过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一起时,往往发现不了对方的好,而真正离婚分居不再生活在一起后,又念念不忘曾经美好的夫妻生活。一来二去,因为种种原因,双方又共同生活在了一起。那么,如果双方未办理复婚手续,在法律上夫妻关系会被认可吗?

情景再现

2017年5月16日,郑某(男)与林某(女)夫妻二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两人还保持着朋友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逐渐意识到以前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不足,也为了孩子能更好的成长,二人又决定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没办理复婚手续,那么这样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依法解答

夫妻离婚以后,夫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复婚,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再次结婚,因此,夫妻关系的再次确立仍然需要双方依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夫妻关系并不会因曾经有过婚姻关系就能通过结婚仪式或同居生活而加以确立。

据此可知,如果男女双方不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二人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自行恢复的。所以,如果郑某与林某未办理复婚手续,他们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律箭心语

婚姻请慎重考虑,家庭请耐心经营。有些婚姻本无大碍,但是夫妻中一方或双方,天生受不了平静而稳定的婚姻生活。我们说结婚不易,守住婚姻更不易,不到万不得已,请不要盲目选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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