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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遗嘱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发布者:王箭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415人看过


一、假遗嘱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 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假遗嘱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二、遗嘱人处分了遗嘱财产的效果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是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立遗嘱人可在遗嘱生效前,即生前处分其作为遗产的财产。一旦遗嘱人生前处分了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就等于遗嘱人变更了原来遗嘱中相应的内容,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产或其他人所有的财产。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三、遗嘱有效要件是什么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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