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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后,其生前的债务也需要偿还吗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923人看过


继承遗产后,其生前的债务也需要偿还吗

一则武汉债务案,2013年儿子刘某意外死亡,由于刘某尚未结婚,无子女、无配偶,母亲已经离世,刘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只剩下父亲刘某某。儿子刘某生前没有积蓄,没有车辆,仅留下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子还有按揭款没有清偿。过世后,父亲继承了这套房,代儿子还清了所有的房屋贷款,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没想到儿子刘某的生前好友张某,一纸诉状将父亲刘某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其清偿刘某生前的借款。父亲觉得儿子已经不在了那么儿子生前所欠的债务还需要自己来清偿吗?自己继承房产的时候还清偿了贷款,张某怎么有权利要求法院处理该套住房?

争议焦点该武汉债务案中父亲是否需要为去世的儿子清偿债务?如果需要,那么又应该为儿子清偿多少债务?

本武汉债务案中首先需要确认张某主张债权的一个合法性,也就是说需要确认儿子刘某生前是否有向张某借过款,如果借了,数额是否正确。然后再来处理相应的清偿问题。该武汉债务案中并非所有遗留债务都要由父亲来进行清偿,继承的遗产需要扣除父亲代还的贷款,其剩余的部分才可以用于清偿债务,对于不足的那一部分,父亲不再负有相应的清偿义务。

武汉债务律师:继承遗产还需要注意其生前还有没有需要清偿的债务,如果债务过大,甚至说大于可继承财产的份额,那么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不继承财产自然也就不需要清偿债务,放弃继承后遗产将直接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税款和债务,不足部分家人也无需再承担清偿义务,至此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消灭。相反遗产价值如果远远大于债务,那选择继承,遗留下的税款和债务是需要清偿的。继承人在清偿债务时用于清偿的钱款需来源于继承人本人,且需要保留相关的一个凭据,证明继承人清偿了其武汉债务。否则就算是履行了清偿义务,但因缺乏相关证据,法院也难以认定,这样当债权人起诉时,继承人就有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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