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借款合同纠纷
一则和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该武汉债务案中公司借给当事人50万,写了借条,但是实际放款给当事人的是甲和乙,借条是当事人和公司的名字,当事人借钱也不是自己用,当事人是把钱又转给了第三人丙,现在公司起诉当事人还钱50万,但是在当事人和公司的债务之前当事人借给了甲30万,没有说明是借给当事人的,现在甲把钱又转给当事人了,甲和乙和公司都是一伙的,现在当事人担心甲说甲给当事人的30万是50万借款的一部分,另外乙给的20万丙已经还给乙了。
现在该武汉债务案中的问题就是当事人之前给甲的30万没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什么性质,去主张丙给的30万是还款而不是50万借款的一部分证明起来就有点麻烦,得看法院是否支持,另外的20万就需要在起诉的时候申请丙作为第三人出庭作证,证明丙已经帮当事人还了这笔20万的债,该武汉债务案是一个典型的三角债问题,这个当事人追着问了武汉债务律师一天,还提到什么公司出纳签了个资金转账确认函,这个确认函出纳以为不是用作借款证明,认为被公司欺骗,能否为当事人作证的问题,武汉债务律师跟当事人围绕借条和转账记录证明借款关系这个问题讲解半天,最终解答了当事人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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