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债务
一则武汉债务案例中,谭某与李某系亲戚关系,2013年李某以购房为由,先后向谭某借款20万元,双方也签了武汉债务借条并约定了利息。之后,因为经济情况不好,李某一直没有按时还款,只是每年都向谭某重签借条,承诺会尽快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谭某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后同意该方案。
该武汉债务中谭某多次催促还款,李某才转账支付了2万元利息,其答应在2018年末前还款,并重新出具了借条确认。2018年3月,李某因病死亡,且其继承人四人均不肯归还李某所借款项及相应的利息。
谭某多次追要欠款都没有回应,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其四人偿还李某所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该武汉债务案经法院判决,陆某等四人偿还谭某借款本金16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四人均未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无奈谭某只能向向法院申请对此武汉债务案进行强制执行。
经过武汉法院的法官耐心沟通,四被执行人终于表示尽力尽快还款。而谭某也在法官的劝说下原谅了陆某等四人没有按时还款的行为,并表示考虑到其现有经济情况,主动表示只需四人一次性支付8万元借款及承担相应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即可,同时放弃了全部利息。至此该武汉债务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