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执行阶段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执行阶段是补充责任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及承担责任的主战场。尽管法规范对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判断标准尚无规定,但从执行程序基本原理出发,该判断标准与法院对作为被执行人的直接责任人裁定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具有同质性,可将该条件作为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判断标准。法院依据其作出的终结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补充责任人担责的执行名义以及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的执行申请书,便可依职权径行对补充责任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2. 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时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直接责任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多出现于执行阶段,但特殊情况下也会出现在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甚至尚未进入诉讼阶段时。有必要明确补充责任人先诉抗辩权行使的阻碍事由,债权人只要能够通过充分证据证明直接责任人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便可向补充责任人主张权利,无需等到对直接责任人的执行程序完成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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