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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二)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267人看过


工伤认定程序(二)

    3、提起工伤认定的时间。法律规定自工伤事故发生30日内有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申请,劳动者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由此可见,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是自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零一个月。这里的时间并不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从治疗终结开始起算,而是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起算。所以建议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一方面要积极治疗,另一方面与用人单位积极沟通以便留取证据,而且还要注意要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不要等治疗好了,和单位沟通差不多了再去申请,这时往往会超过法定时限。

    4、如进入诉讼程序,特别要注意很多用人单位会提出雇佣劳务关系以抗辩劳动者提出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伤赔偿的主张。关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涉及到了另一个深层次的法律问题,本文不再阐述,但一字之别却影响着案件的成败,请劳动者务必重视,一旦遇到用人单位提出此类抗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解决。

    5、对于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行政复议并非必经程序,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对于不服工伤决定的行政行为,可以向工伤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是武汉律师——张律师,有劳动工伤问题可与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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