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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哪些,如何举证

发布者:张志强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8日|分类:医疗纠纷 |285人看过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三种情况。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一、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有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对于前述第一种情形,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何举证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举证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过失医疗行为,如果其不能证明或者不足以证明的,则推定其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来说需要证明如下方面的内容:

  1.审查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没有违反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

  2.证明其尽到了专业的注意义务。

  3.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尽到了最善之注意义务。特殊紧急情况以及特殊患者等原因,作为医疗机构必须依靠其专业知识、能力等,最大限度地减低和避免风险,才能算是尽到“最善之注意义务”。医疗机构在无过错责任举证中,必须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过错,那就要承担一定地责任,至于过错责任程度,决定地只能是责任的大小,而不能决定责任的有无。

  三、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最新规定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的最新规定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即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近亲属拒绝发表意见”、“近亲属达不成一致意见”等情形下,医务人员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立即实施相应医疗措施,患者因此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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