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常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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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公司法股权激励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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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的罪与刑

发布者:王常清律师|时间:2017年07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566人看过

  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以及各种档案、会员卡、账户、密码、论坛、网站的注册办理,现代人的个人信息被一次又一次掌握到别人手中,这些信息一旦流露到不法分子手中,个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将会受到影响,甚至个人的生命、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个人信息的核心内容是个人的隐私权问题,我国《宪法》、《刑法》、《侵权责任法》以及2017年国庆节实施的《民法总则》对保护隐私权作了规定,但实践操作起来仍然比较困难。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典型案例,通过保护个人信息、严厉打击犯罪来保护隐私权,彰显了法治进步和人权保障。下面,简要梳理一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与

  刑 罚

  单处罚金

  拘役,并处罚金

  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三至七年,并处罚金

  罚金数额

  违法所得

  1倍到5倍

  单位犯罪

  单位罚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个人信息

  碎片,或完整的

  识别特定身份

  反映活动情况

  国家规定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部门规章(中央部委)

  行为种

  购买

  免费提供、获取

  收受

  交换

  职责或服务范围内获取

  提 供

  给特定人

  网络发布等

  提供的例外

  经权利人同意

  合法收集

  处理后无法识别且不能复原

  条数计算

  非法获取后又出售、提供,不累计

  向不同主体出售、提供,累计

  批量信息,查获为准,不真实、重复的剔除

  情节严重

  出售、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

  知道或知道他人用于犯罪,仍然出售、提供

  50条以上,高度敏感核心信息(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500条以上,一般敏感重要信息(住宿、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交易等信息)

  5000条以上,其他信息

  内鬼减半,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者

  因侵犯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二年内行政处罚

  为合法经营时的情节严重

  获利5万元以上

  因侵犯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二年内行政处罚

  特别严重

  死亡、重伤、精神失常、被绑架等

  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

  500条以上,高度敏感核心信息

  5000条以上,一般敏感重要信息

  50000条以上,其他信息

  前三个数字,按照1:10:100折算合计,达到其一

  违法所得50000元以上

  内鬼减半,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者

  关联犯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违法犯罪而设立网站、通讯群组)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义务罪(网络提供者)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适用处罚较重的

  认罪认罚从宽

  不属于特别严重

  初犯

  全部退赃

  有悔改表现

  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从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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