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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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博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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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婚前购置房产的处理

发布者:汤阳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424人看过

时间

出资

登记

处理









首付

父母

还贷

一方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登记在首付方名下

房子判给首付方,剩余贷款由首付方自行偿还;补偿配偶共同还贷和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一方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未登记或所有权不明

不宜判决房子归属,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办理登记后,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一方全款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个人财产

双方共同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登记在
一方名下

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登记在
双方名下

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全款

登记在
双方名下

共同财产

双方共同全款

登记在
一方名下

可以要求分割

一方父母
全款

登记在
己方子女
名下

出资方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
合资全款

登记在
双方名下

视同各自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双方父母
合资全款

登记在
一方名下

视同各自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一方父母
首付

出资方
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出资方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
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房子判给出资方,贷款由出资方自行偿还;补偿配偶共同还贷和对应的增值部分。

一方父母
首付

出资方
还贷

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共同财产

一方父母
首付

婚后共同
还贷

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
合资首付

登记在
双方名下

视同各自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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