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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倦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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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96人看过
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更不能用登报、协议等方式予以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诉讼。但养子女是被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即使解除了收养关系,养子女仍应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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