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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倦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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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607人看过
转让行为无效。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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