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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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可认定为借款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3173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只有转账记录的和微信聊天记录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认定为借款成立的,除非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这笔转账是有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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