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安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网络平台账户实名认证能不能变更?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私人律师 |814人看过

网络平台账户具有可支配性与排他性、一定的经济价值;在网络空间中也存在“有形存在”,据此认定属于特殊“物”,可依据民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该特殊“物”相关权利进行处分。另一方面,账户实名制认证在技术方面可以变更。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