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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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起诉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吗?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417人看过

虽然双方在离婚时有约定抚养费,但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并不妨碍在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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