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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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应负扶养义务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1428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所谓“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

       配偶患有疾病,需要治疗,但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另一主作为健康人,具有完全的劳动能力,其应当承担扶养配偶的义务,支付相应的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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