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婚姻关系的合法稳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范围系指“指定传染病未治愈、严重精神疾病、严重智力疾病等”。如果病史并不在上述疾病范围,在此情况下,隐瞒婚前病史有悖诚信,但不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婚前隐瞒病史并由此导致纠纷,一般会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