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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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了,股东也要承担责任?

发布者:张晓倦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股权纠纷 |724人看过

公司已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执照,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东应当于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如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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