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对电子证据有明确的规定,规定了网页博客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电子交易记录,通讯群组信息等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向法庭提出。
那么,如何提高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呢?
第一,我们在聊天记录中要清晰表明双方的身份,这样在法庭中一般就可以通过对方当事人的自认来确定借款双方的身份。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到庭或者他不确认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第三方平台也就是微信平台腾讯公司,通过实名认证的方式调取他的实名信息。
第二,我们要保留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市民由于聊天记录过多,经常会定期删除聊天记录,这不利于确认借款事实的发生和借款合意的达成,所以对于重要的借款事实部分,我们尽量不要删除聊天信息。
第三,我们尽量要在转账记录中明确备注用途和具体信息。李四还张三多少钱?尚欠张三多少钱?这样就可以避免双方争议的发生。
最后,如果想让电子证据更有力,就要注意聊天时的发问技巧,提问要完整,千万不要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