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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未年检不超一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要求交强险赔偿?

发布者:张玲悦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507人看过

驾驶证未年检不超一年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要求交强险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案情:

张某在开车时,不慎将一路人甲撞伤。收齐相关材料后,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理赔,保险公司核对相关材料后,发现张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没有按时年检,但现尚未超过一年,故以此为由拒绝理赔,张某无奈,只得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

判决:

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如果驾驶人携带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未满一年,这种情况下被交警部门查扣后,将按使用失效驾驶证处理。但如果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后,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车管所将对该驾驶证予以注销,此时,便属于无证驾驶的情形。

因此,对于,机动车驾驶证到期未年检,但未超过一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来抗辩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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