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龙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股权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订,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发布者:许龙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450人看过


基本案情】

 

刘某提起上诉,请求改判决深圳市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支付20185月至20193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9977.83元。

 

裁判要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

 

虽双方均确认刘某在最后一份合同期满后仍继续在X公司工作而未再签订书面合同,但对于最后一份书面合同的期满时间双方各执一词,均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刘某作为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不利后果。

 

一审据此采信X公司自认的20161231日作为双方此前书面合同的到期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认定刘某与X公司自20171231日起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因双方自20171231日起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刘某诉请20185月至20193月的二倍工资差额,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规范优化

 

1. 没有订立及续订劳动合同,公司都有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风险。

 

2. 本案的双方当事人都不能提供书面劳动合同文本,这是为何?

 

3. 公司应对案件仲裁、一审、二审,耗费不少时间和精力。概因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仲裁时效等法律适用问题,获得胜诉。

 

案例索引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终24617号。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