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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鹏飞律师:为业主 “保房” 之战,如何逆风翻盘?

发布者:马鹏飞律师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542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法律的江湖中,总有一些案件的走向牵动着众人的心弦。今天,就来讲讲一个关于房屋执行异议之诉的故事,以及一位关键律师 —— 马鹏飞在其中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案件的主角本是一位普通的购房者,暂且称他为张三。2014 7 2 5 日,张三便看中了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永福路永福大厦的两套房屋,并签订了《认购协议》。为了支付购房款,张三让其母亲李四向A公司的负责人王五转账 193 万元。到了 2017 1 6 日,张三又与A公司正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然而,世事无常。由于A公司与西安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之间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于 2022 3 16 日查封了包括张三购买的两套房屋在内的八套房产。张三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但法院驳回了他的异议申请。

就在张三陷入无助之际,马鹏飞律师挺身而出,成为了张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鹏飞律师深知,要赢得这场官司,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张三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他首先仔细梳理了张三与A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他详细分析了张三母亲李四的转账记录以及A公司出具的收据,以此来证明购房款确实已经支付。同时,马鹏飞律师还收集了张三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物业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张三在房屋查封前就已经实际占有了该房屋。

庭审过程中,马鹏飞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条不紊地向法院出示了所有证据,并据理力争。他逐一击破了被告B公司的辩解,强调张三在法院查封房屋前就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实际占有了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也并非张三自身原因所致。

最终,在马鹏飞律师的全力代理下,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判决不得执行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永福路永福大厦的案涉两套房屋,张三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这个案件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一个专业的律师有多么重要。马鹏飞律师以其卓越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张三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盏明灯,成功地帮助他赢得了这场关乎房产命运的执行异议之诉。同时,也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妥善保存好各类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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