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蕊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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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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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EX打了5次胎被分手,我想要赔偿!

发布者:陈蕊伶律师|时间:2018年06月01日|分类:人身损害 |257人看过


1、“分钱不分家”


家里女强男弱,我老婆赚钱比我多。最近她突然想要跟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各自花各自的钱,但我俩并不离婚。我老婆还多次提到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她就闹上法庭去。我挺纳闷的,请问不离婚的前提下能否“分钱不分家”?


答:你老婆起诉你,只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却不要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但以下这两种特殊情况是例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这个很简单,看书面意思就能理解。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妻子患癌症住院治疗,要花八十多万,但是丈夫“铁公鸡一毛不拔”,不想出钱给妻子治病。


如果想要达到“分钱不分家”的目的,成说律师建议你们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你想了解如何起草,加小成说二维码即可,二维码在下面。


法律小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般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一方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分割: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流产”赔偿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5年了,从大学到现在,我怀孕了5次。但他总是以现在还年轻或者是要以事业为重等诸多理由要求我堕胎。现在因为人流过多,我身体变得特别虚弱,医生告诉我以后能怀孕的可能性极低。现在他却要和我分手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能不能以此要求他赔偿?


答:很抱歉,这没有法律依据。对于非婚同居的男女而言,发生性行为系双方自愿,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但由于男方并不具备侵权的主客观要件,故对损害结果,男方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小知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问:女方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答: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以上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债务约定


结婚后,我和我老婆买了套房子并以我的名义向银行按揭贷款200万。一年前我们协议离婚,约定房子归她,房贷她来还。不久她就再婚了,但半年前她就没有向银行还贷款了。因为我是名义贷款人,现在银行催我还款了。我该怎么办?


答:向银行贷款买房形成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共同偿还。两人离婚协议中债务处置的约定对发放贷款的银行没有法律约束力,你是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银行还贷。但你向银行还贷后,可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女方追偿。


法律小知识: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可对债权与债务作出约定或者进行财产处分,这  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  束力,任何一方都需要遵守。但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只在夫妻  之间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或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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