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女子林某经人介绍与企业高管张某相恋结婚。婚前,丈夫不配合进行婚前检查,婚后不久,林某发现丈夫患有隐疾。
林某与张某经长辈相亲介绍认识,双方于2016年5月初登记结婚。同年七月,林某因宫外孕腹痛想前往医院急救诊治,没想到张某突然躺倒,抽搐不止、口吐白沫、神志不清,随后陷入昏迷。林某只好强忍疼痛拨打120救张某。更令林某感到奇怪的是,张某被送到医院后却拒绝就诊,并抢走了病历。
此后,林某多次询问张某究竟身患何病,张某一直躲闪支吾,拒不承认存在患病的事实。林某称,平日里,张某每天会定时吃两种不同颜色的药物,以前她曾经询问过张某吃的是什么药,但张某谎称是维生素。然而,自从看到张某发病后,林某心里一直存疑,面对张某的继续欺瞒,林某只好上网搜索张某服用的药物,此时竟然发现该药物为控制癫痫发作的药物。
林某称,在她得知真相后,张某承认了自己患有癫痫。
【成说介入】
婚姻律师助力调解离婚
【律师点评】
陈蕊伶律师进一步介绍了婚姻无效的制度,在我国婚姻无效的条件严格限定在以下四种,即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在域外,英美学者对于婚姻无效的制度存在价值提出了疑问,但是我们在作出自己的选择时,应当面对中国实际。虽然婚姻无效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得较少,但我国在制定民法典,建立中国亲属法体系时,仍需在结婚制度中增设这一制度。因为,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法定的结婚要件相辅相成,能规范公民结婚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婚姻,保护善意当事人及子最佳利益的功效。
【客户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