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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者:东梅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9631人看过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户籍登记为准),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以户籍登记为准),民族,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申请执行依据

XXX省XXXX市XXX人民法院[XX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返还(给付)执行申请人XX费(款)XX元;

二、被执行人负担由执行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XX元、财产保全费XX元;

三、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利息;

四、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备注:申请执行时不交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XXX纠纷一案,经X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如果被告XXX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XX元、财产保全费XX元由被告 XXX负担”。

现上述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以及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之规定,提出以上执行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2014年 月 日

附:XXX省XX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X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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