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普陀区轨道交通14号线东新路站4号出入口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房屋征收部门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普府房征[2017]5号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2017年6月27日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593建筑面积(㎡)13000
四
至
范
围武宁路227、231号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完成评估时限3天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1 家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不少于25名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不少于20名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15名;
⑤其它要求: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本项目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