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燕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普陀区东新村四期南块(西片)二号地块旧城区改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发布者:方燕律师|时间:2017年05月15日|分类:拆迁安置 |1584人看过

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普陀区东新村四期南块(西片)二号地块旧城区改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评估

房屋征收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征收房屋大致

户数(户)

1067

建筑面积(

29000

东至规划东新支路、南至光复西路、西至武宁一村多层住宅、北至武宁一村多层住宅,除光复西路东合德里46号、47号(部分),光复西路西合德里182号、183号以外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完成评估时限

3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1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25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不少于20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15名;

⑤其它要求: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不得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发现上述情况取消本项目报名资格。








公告 人: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2017年4月26日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