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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遗产范围认定难的论述

发布者:方燕律师|时间:2022年11月03日|分类:继承 |730人看过

《民法典》实施后法院关于遗产范围认定难的论述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新类型遗产不断出现,如何妥善处理往往也存在较大争议。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占比较大,且往往因当事人人数多、诉争利益大、事实查明难、多伴有家庭矛盾等原因导致审理难度较大。

遗产范围认定难

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多混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中,审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进行析产,确定遗产的范围。然而,该类案件中家庭共有财产多是通过征收安置、购买售后公房或自建房屋取得。特别是在征收安置中,一些被继承人由于行动不便,具体手续都交由子女至征收单位办理。若安置房屋仅登记在办理手续的子女名下,安置房屋中是否存在被继承人遗产份额需结合案情综合认定,该问题往往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审理难点。另外,在家庭生活中一些被继承人生前会将工资卡、存款、理财产品直接交由部分子女保管或使用。此类由被继承人子女直接保管、支配的财产是否被合理使用,应认定为赠与还是保管,需要在案件审理中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该问题也增加了认定被继承人遗产范围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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