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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红伟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联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刑事辩护行政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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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师红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1007人看过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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