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袁博因婚恋纠纷犯故意杀人罪,阜阳市中院、安徽省高院两审均判处袁博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我作为袁博的辩护人,在阅卷和会见被告人袁博后,对案件事实发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之嫌疑,故向最高法院提出不予核准的辩护意见,最高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不核准安徽省高院的死刑判决,撤销安徽省高院的死刑判决,发回安徽省高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