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可以跨省通办吗?
在部分实施了“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允许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跨省通办。
1、试点地区
实施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2、试点期限: 从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
3、实施方式
3.1双方均非本地户籍:
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2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
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本省(区、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3双方在户籍地生活工作:
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额外材料: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寸照照片
5、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考虑到政策可能有变动,建议提前联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