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需要处理的事情包含哪些,这是离婚需要了解的第一步。有些人会因为离婚的时候没有了解清楚,而在离婚后仍然带来纠纷。笔者本文就对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进行梳理。
第一、是否双方均同意离婚。
这当然是最重要的前提,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接下来再看财产分割、抚养权等事项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均没有异议的,可以走协议离婚的途径,双方只需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以后离婚流程就相对复杂。
一方不同意离婚而一方又想要离婚的,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
第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步首先要梳理清楚,双方现存的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婚前个财产但该财产在婚后产生共同所有的收益的。其次,双方再来对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孩子抚养权问题
抚养权归父亲还是母亲,抚养费如何支付,探视权如何约定,抚养权是否约定将来的变更条件?孩子抚养权属于说起来简单,操作起来并不简单的一类问题。像共同财产分割完按约定履行掉,将来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但是孩子的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的履行期限可能长达十几二十年。特别有些夫妻在离婚时双方关系已经很紧张,对彼此没有信任感,就非常想要把关于孩子抚养权未来会产生的各种可能性全部细化落实到纸面上。
第四、夫妻共同债务问题
与夫妻共同财产一样,首先需要做的是梳理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再来约定如何分配债务。这里要注意一点就是夫妻双方的约定对外部债权人不发生效力,也即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共同债务。但是任一方承担了债务之后,可以按照内部约定向一方追偿。
以上就是笔者整理的大部分离婚纠纷需要处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