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行仁律师
案 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办案地点:抚顺市
办案经过:案发时办案人员在王某家中发现大量邪教刊物,随即展开立案调查工作。家属及时委托行仁律师介入,经多次会见阅卷了解案情,律师认为被告人持有的一些刊物并非法律认定的邪教刊物,将这部分证据予以排除,且其他刊物尚未进行公开传播,未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情节显著轻微,系犯罪预备,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辩护结果:法院采纳律师提出的犯罪预备等全部辩护意见,在王某不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刑期大幅减少,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刑期实报实销,近日将予以释放。很多案子被告人不愿意与办案机关配合,那么就需要律师用心工作争取被告人的信任,使其能全力配合律师以及办案机关的工作来寻求案件突破口,方能实现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