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律师:行仁律师
办案地点:沈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工作内容:当事人王某本是债权人,债务人将盗赃车辆给王某抵账。债务人因盗窃被抓后将王某牵连进本案。家属于检察院批捕后委托行仁律师事务所,行仁律师及时会见并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案件事实,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犯罪嫌疑人明知所售物品为盗赃物,而行仁律师与王某沟通案件事实时得知王某本身不明知抵账车辆为盗赃车辆,且在第一次接受抵账时对车辆进行鉴定结果为合法车辆,后两次出于信任就没有进行鉴定。基于上述案件事实律师团队展开了讨论,这也将成为后期律师开展辩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办案心得:律师要多与当事人沟通,分析有利情况,并提前准备接下来的工作,不打没把握的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