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随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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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想让孩子好好生活

发布者:孙随勤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00人看过

谁不想让孩子好好生活

离婚时,对大多数父母来说,孩子是最难割舍的,也是有些夫妻纵然没有感情却为子女依然选择共同生活的原因。对子女的爱固然伟大,但是这种表达爱的方式也不见得对子女真的有好处。

 

虎毒不食子

都知道虎毒不食子的道理,但到了自己孩子身上,父母就不这么想了,总是不放心,总是认为孩子和自己在一起才安稳,总是充满了对对方的不信任。对极大多数父母来说,子女都是放在第一位的,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小杭的孩子是个4岁男孩。小杭和丈夫关系一直就是不冷不热的,自己的单位不是很景气,每月1000多元钱的收入,孩子上幼儿园的费用就得每月800元,还没有算孩子的零食、教育开发等费用。丈夫提出离婚时,小杭就是一门心思要抚养孩子,否则就不同意离婚。

我给她耐心分析:

问:你丈夫平时对孩子怎么样?

答:对我不好,但对孩子还是挺上心,接送都是他管。

问:你的工作允许你每天接送孩子吗?

答:我没有时间接送,但我父母有时间啊!

问:你现在的住房是你们夫妻名下的吗?

答:不是,我们结婚后就住他父母名下的房子。

问:孩子的幼儿园离你现在的家远吗?

答:不远。

问:你离婚后住哪?

答:我准备租房住。

问:幼儿园附近的房子每月租金多少?

答:一居室最少1500元。

问:你每月收入够你租房和交幼儿园费用的吗?

答:我父母可以帮我,孩子父亲也得给生活费。

问:你离了婚,所有的事情都依靠你父母帮助,你不认为增

他们的负担吗?

答:为了外孙子,应该不是问题。

 

 

听了她的回答,我认为孩子由她抚养不一定会比孩子父亲的条件好,她收入低、居住条件差,只能维持孩子的基本生活,目前还不能让子女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教育环境,她这样做只

让孩子跟着自己受罪。做母亲的不能够太自私,自己离不开孩子,但又不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满足自己守住孩子的私心,孩子未必就能够得到更大的幸福。考虑子女问题时要从孩子的最佳利益去选择。小杭的丈夫对孩子也有感情,收入比小杭多,居住条件比小杭好,又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小杭实在不应怀疑孩子父亲的能力。联合国的《儿童宣言》中也明确了这样一个原则,一切应从未成年人的最佳权益出发。这才是对孩子负责的态度。当你力不从心时,学会放弃是对孩子一个最负责任的选择。在抚养子女的问题上,还是要考虑周全,尽量不轻易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这才是对孩子有利的。孩子需要母爱,同时也需要父爱,放手让对方抚养,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才是你的目标。当然,并不是经济条件优越就是对孩子最大的保障,有的人虽然收入高,但工作繁忙,照看孩子的事情全部交给保姆、司

机,这照样不能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所以,有的时候经济能力也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在没有精力照顾时,就多拿出些金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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