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2007年4月份,冯某因参与一起打架事件,2014年8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后,检察院以其涉嫌聚众斗殴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辩护过程及结果:
针对本案,因其他同案犯均已作出有效判决,对冯某的量刑有一定的参考作用。另外,通过阅卷,了解整个事情经过,冯某某在案件过程中不起主要作用,是从犯。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等,综合各种从轻处罚情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结语:
本案中当事人最大的疑惑是聚众斗殴行为发生在2007年,却在2014年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已过诉讼时效?首先第一点,本案在2007年事发后便立案侦查,并对其中参与案件的其他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判决,直到2014年才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案件,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就不再追诉。第二点,必须超过法定最高刑上限的,才不再追诉。所以,本案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