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名人背着我,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我还能保住房子吗?”
这是借名买房中最令人绝望的场景之一。靳双权律师指出,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的救济路径,取决于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情形一:第三人善意取得。 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房屋存在借名关系,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或抵押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此时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只能向出名人主张违约赔偿——要求赔偿房屋市场价值损失。
情形二:第三人与出名人恶意串通。 如果能够证明第三人在交易时已知晓借名事实,仍与出名人串通完成交易,可以主张该买卖或抵押行为无效,追回房屋。
情形三:房屋尚未过户或抵押登记。 如果第三人尚未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借名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房屋,防止出名人继续处分。
紧急应对措施:
第一步:立即取证。 收集出名人处分房屋的证据(如房屋被挂牌出售的信息、抵押登记查询结果等)。
第二步:发送律师函。 向出名人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告知潜在的买受人或抵押权人房屋存在权属争议。
第三步:申请财产保全。 立即向法院申请查封涉案房屋,防止房屋被转移。
第四步:提起诉讼。 尽快起诉,主张出名人违约,要求赔偿损失或确认处分行为无效。
靳双权律师提醒:发现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必须立即行动。拖延一天,房屋被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可能性就增加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