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律师 09:00-21:59
靳双权律师
房产买卖、继承、析产、借名、分割、确权
13426037149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借名买房被认定无效,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靳双权律师的折价补偿攻略

作者:靳双权律师时间:2026年07月03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0次举报

借名买房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最核心的问题是: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靳双权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折价补偿的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申请房屋现值评估。 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屋当前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是主张折价补偿金额的核心依据。

第二步:计算原始出资额。 系统梳理全部出资证据,包括首付款、贷款本息、税费、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计算出出资总额。

第三步:论证双方过错比例。 借名购买政策性住房,出名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性质却仍同意出借名义,同样存在过错。过错比例直接影响补偿金额。

第四步:主张房屋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房屋从购买到诉讼时的增值部分,不应全部归出名人所有。出资人作为实际购房人和房屋的实际占有人,有权主张增值部分的合理分配。

靳双权律师曾代理一起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案件,法院判决出名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合同无效不等于利益全失——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在无效合同中争取最大限度的公平补偿。

靳双权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20
  •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 执业20年
    • 13426037149
    •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3.6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2次 (优于97.3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64次 (优于98.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86736分 (优于99.85%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0344篇 (优于89.27%的律师)

    版权所有:靳双权律师IP属地:北京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90099 昨日访问量:709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