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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律师:诉讼期间恶意赠与房屋中如何证明借名关系

作者:靳双权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9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38次举报

借名买房主张被驳回后出名人恶意赠与房屋无效案

【案件情节】

王先生与陶先生系朋友关系。2015年,王先生借陶先生名义购买一号房屋,双方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后因陶先生拒不配合过户,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借名买房关系并办理过户。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证据不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陶先生与其妻子签订赠与协议,将一号房屋赠与妻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王先生得知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陶先生与其妻子的赠与协议无效。

【法院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案中,陶先生在王先生提起的借名买房诉讼被驳回后,立即将房屋赠与妻子,主观上明显具有恶意。陶先生的妻子作为陶先生的配偶,对借名买房的争议应当知情,其接受赠与的行为不构成善意。陶先生与其妻子的赠与行为,客观上损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认定陶先生与其妻子构成恶意串通,判决确认赠与协议无效。

【律师胜诉心得】

本案我方代理王先生,成功确认了赠与协议无效。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第一,出名人在诉讼期间恶意处分房屋,构成恶意串通。第二,配偶之间的赠与,如发生在诉讼期间,很容易被认定为恶意串通。第三,即使借名买房的诉讼被驳回,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的行为仍可能被认定无效。第四,借名买房的权利人要密切关注房屋的产权状况,发现出名人恶意处分房屋要及时提起诉讼。第五,出名人试图通过赠与、低价转让等方式转移财产的,通常难以获得法院支持。第六,本案也提醒出名人,不要试图通过恶意处分房屋来逃避履行借名买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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