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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手写遗嘱把房给儿子和孙女,法院为何支持?关键看这三点|北京遗产继承律师解读

作者:靳双权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8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60次举报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情介绍

王建国与李秀英夫妇育有两子:长子王强、次子王伟。

王伟有一女王雪。

王建国于2014年去世,未留遗嘱;

其遗产(包括一号房屋50%份额及部分金融资产)经全体继承人公证放弃继承,由配偶李秀英一人继承。

李秀英于2021年去世,生前于2018年9月10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内容包括:

“一号房屋由王伟和王雪各继承50%产权。”

王强不认可该遗嘱真实性,认为母亲不识字、签名系伪造,遂起诉要求按法定继承均分一号房屋。

王伟提交遗嘱,并申请笔迹鉴定。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比对李秀英在法院诉讼材料、公证卷宗中的多份签名,鉴定结论为:遗嘱签名系李秀英本人书写。

王强虽质疑鉴定样本真实性,但未能提供反证。

二、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 一号房屋由王伟、王雪按份继承,各占50%份额;

? 驳回王强要求法定继承的诉讼请求。

自书遗嘱真实有效,即使子女质疑,法院仍可采信!

三、法院说理

遗嘱形式符合《民法典》要求

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遗嘱主文、签名、日期笔迹一致,无明显涂改或异常。

签名经权威鉴定确认为本人所写

鉴定样本来源于法院卷宗、公证档案等客观第三方,具有高度可信度;

原告虽质疑,但未提供任何反证,亦未提交比对样本,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举证责任分配合理

主张遗嘱真实的一方(王伟)已完成初步举证;

质疑方(王强)若否认,需提供相反证据——不能仅凭“我不相信”推翻。

公证程序佐证签名真实性

李秀英此前办理继承公证时,依法需本人到场签字,进一步印证其具备签名能力与习惯。

综上,法院认定该自书遗嘱系李秀英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优先于法定继承适用。

四、律师提示(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团队)

?? 自书遗嘱无需公证,但必须“全手写+签名+日期”

打印主文+手写签名 = 无效!务必从头到尾亲笔书写。

?? 老人文化程度低?建议优先选择公证遗嘱

公证员会全程录像、询问、确认意愿,效力最强,争议最小。

?? 质疑遗嘱真实性?必须提供反证

仅口头否认、猜测“不是本人签”无法推翻;

最好提前保存老人日常签名样本(如银行单据、病历签字等)。

?? 孙辈可通过遗嘱直接继承祖产

本案中,李秀英将房产50%留给孙女王雪,属于遗赠,合法有效,无需其他继承人同意。

重要提醒:

北京大量家庭因轻信“口头承诺”或使用格式打印遗嘱,导致继承纠纷。

? 正确做法:

重大财产安排务必采用规范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

若用自书遗嘱,建议同步录制书写+宣读视频;

保留老人历年签名样本,关键时刻可作比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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