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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婆婆去世,儿媳主张分遗产合理吗?

作者:靳双权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4次举报

近日有这样一起报道,女方与男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男方的母亲也就是女方的婆婆突发去世,留下了一套房产,男方将该套房产出售,女方要求分割房屋售房款,男方不同意,表示双方都已经协议离婚了,女方凭什么分财产。但是根据法律规定,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间男女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双方在此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有权要求分割男方的售房款。实际上,如果婆婆在世时候能够立下一份遗嘱,写明房产归儿子单独继承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就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女方将不能再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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