迹象一:口头上的恐吓。拆迁方常用“只要规定时间之前不搬,我们就拆你的房子”这类话语进行恐吓。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要尽可能录下这些话,因为这可能是以后打强拆之诉时的有力证据。
迹象二:通过断水、断电的方式,来对当事人进行施加压力,影响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当事人要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一步可以提起诉讼,因为断水断电的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迹象三:向当事人发出不符合程序的书面通知。这时作为被拆迁人要把这些书面证据保存下来,以后诉讼中有用;也可以针对这些不符合程序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迹象四:在房屋周围出现一些闲杂人员,对当事人及家人行骚扰。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申请。
迹象五:突然将家庭主要成员叫出来到某处谈话,到了之后不让离开。出现这种情况,强拆正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