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B市C区人民政府对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作出了征收的决定。郭金(化名)的一处私房正好属于征收的范围,由于觉得通过征收评估所确定的补偿价格不合理,郭金便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是,郭金也担心自己在没有拿到理想的补偿之前就会被下达补偿决定或者陷入司法强制搬迁的境地,于是在2012年4月中旬对律师进行了委托,让律师同征收方协商补偿事宜。
补偿款从最初的150万变成了最后的225万,再次论证了高价补偿是能够“谈”出来的观点
一、奖励款诱惑考验
C区房屋征收办公室表示征收方能够在原有的150万元货币补偿的基础上再给予被征收人一笔搬迁奖励款。面对这笔丰厚的奖励款,郭金的内心动摇了,担心自己错过了这桩好事,但是由于奖励款还是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补偿标准,郭金一直犹豫不决。
律师破局:奖励款只是征拆办对付被征收人的一个手段而已,被征收人一定要抵住这种“口头”的诱惑,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被征收人应该做的,是坚持谈判和运用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补偿款从最初的150万变成了最终的225万,再次论证了高价补偿是能够“谈”出来的观点
二、“车轮战术”
征收办的工作人员几乎天天都去郭金家,为郭金及其家人做游说工作。在此期间,有关强制拆除房屋的消息也进入了郭金的耳中。日子一天天的过去,郭金所承受的压力与日俱增。
律师破局:律师把征收项目中所存在的法律依据根基不足的缺点当作了一种谈判砝码,迫使征收办做出了妥协。这种让步就是征拆方最后挣扎的表象和套路,他们终于耐不住性子了。我们当前所采用的战略思想,就是心平气和,气定神闲,静静的等待征收办露出马脚。
补偿款从最初的150万到最终的225万,再次论证了高价补偿是能够“谈”出来的观点
三、理想结果
2012年6月底,郭金同C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就补偿价格一事,达成一致意见,郭进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最终得到了225万元的货币补偿款,并获得了一套三百平方米的产权调换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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