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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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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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有什么不同

作者:刘睿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77次举报

  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不同:

  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出资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要有章程。也就是说一个公司要想成功成立,前提就是要有公司章程。而公司出资协议不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除了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要求要签订出资协议外。因此在实践中,会出现有的发起人在出资时没有签署公司出资协议,未明确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利于公司将来的发展的。

  二、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约束力不同

  公司章程的约束力远大于公司出资协议。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范围涉及到整个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一切人员。公司出资协议约束的范围就小的很多,从设立的目的就可以看出,主要约束的是发起人,就是说谁在公司出资协议上签字就约束谁。

  三、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效力期限不同

  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限是与公司同生共死的,就是说从公司成立到运营再到公司解散清算这期间,公司章程都是有效力的。公司出资协议是在公司设立期间签订的,所以它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公司成立为止。

  四、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性质不同

  公司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制定要求较高。《公司法》对章程的内容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必须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而公司出资协议一般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作为发起人之间的合同,主要根据发起人的意思表示形成,其内容更多地体现了发起人的意志和要求,就设立协之而言,需要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即可。

  五、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的效力不同

  当公司章程与公司出资协议发生冲突时,应该以公司章程为准。因为出资协议的存续期间到公司成立为止,意味着公司成立时,出资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再者,出资协议时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署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都不知道其内容。而公司章程就不一样,它是公开文件,其目的是为了能让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交易对象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还有就是公司章程的存续期间远远长于公司出资协议。最后,在司法实践中,当公司成功设立之后,当事人以出资协议为依据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一般是不予支持的。所以,公司章程的效力高于公司出资协议。


刘睿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本地人,熟悉南京本土文化,人脉资源广泛,从事法律工作17年,曾在大型房地产公...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33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