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出租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房屋给乙方作住宅用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详情。
租赁房屋位于 ,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人系甲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房屋租金为 元/月,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租金 元(大写: 元整),由乙方在每半年的第 日前交付给甲方。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转账,甲方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房屋用途,未按时支付房租,故意损坏房屋的,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房屋及家电的自然损害由甲方负责维修。
4、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限内上涨房租。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房租,按时缴纳水电光纤物管等一切相关费用。
2、爱惜房屋,爱护家具家电,人为损坏需负责维修。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超过本合同期限外的事宜由甲方与第三方协商。
第七条 押金。
房屋押金 元(大写: 元整)。在乙方租赁期满且结清各种费用,房屋及家电无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应全额退还房屋押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并另行签订合同。
第九条 免责条款。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屋内主要家具家电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