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原告袁XX、陈X、周XX与被告李XX、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22日,被告李XX驾驶小型客车起步驶入主车道时与原告袁XX之夫、原告陈X之父、原告周XX之子陈X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XX左侧额颞顶枕急性硬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颞骨、顶骨、颧弓骨折,左侧锁骨骨折,左肺挫裂伤,右足第2趾近节指骨头骨折,后陈XX去世。
【律师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李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陈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死者陈XX系农村户口。
【处理结果】
何律师代理此案后,积极收集证据,经何律师与保险公司代理人多次协调、调解,促使各原告与二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原告在三个月内得到20余万元赔偿款。各原告均对何律师的代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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