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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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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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处理流程案例之三

作者:张皓律师时间:2022年12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5次举报


工伤案件处理流程案例之三

2020年7月25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附材料清单)。

2020年7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送达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2020年10月5日,提交补充材料(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及其他案件资料)。

2020年7月28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交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书。8月11日送达受理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定于2020年9月8日开庭,后裁决不存在劳动关系(为认定挂靠关系打下基础)。

2020年1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1年6月8日,用人单位(挂靠)不服认定工伤决定书提出行政诉讼,2021年8月20日,一审法院作出驳回用人单位不服社保局工伤行政确认的起诉。

2021年9月16日,用人单位(挂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2021年12月17日,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12月26日,提交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仲裁申请书,2022年1月13日出具受理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定于2022年2月9日开庭。2022年5月10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支持了申请人全部请求事项。

2022年6月6日,用人单位(挂靠)对裁决书不服起诉,2022年8月8日开庭审理,等待一审判决.....

该案件从最初进入工伤申请至今已经两年两个月了(除工伤认定等待补充材料外,基本上未耽误时间),一审结束后还有二审,全部程序下来要超过两年半了。本案系工亡案件,如果是伤残案件,用人单位如果对劳动能力能力鉴定不服申请重新鉴定,还会延长点时间。

张皓律师,自1999年以来一直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拥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证书,累计处理企业和社会民商事及刑事诉讼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宁
  • 执业单位:山东泗水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