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事故,车主是否担责的问题,民法典1209条规定,因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见,车主有过粗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何理解车主有过错呢?我觉得有这么几种情况是可以认定车主有过错的,一是明知借车人饮酒、吸毒,还是将车借给对方二是明知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去三是将车辆借给没有驾照、驾照吊销的人,或者你的车与对方准驾车型不符,那么这三种情况进而发生事故车主应该是有过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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