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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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法院管辖权

发布者:高辉律师|时间:2016年01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662人看过

韦某在某电子公司购买了10瓶白酒,后经查证,所购白酒不符合酒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便以某电子公司为被告诉至A法院,请求判令其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某电子公司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称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其公司住所地位于B法院辖区,并依据法律关于“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合同履行地亦不在A法院辖区,请求将案件移送至B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物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涉案货物的收货地址位于A区,故A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裁定驳回了某电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高辉律师分析

     消费者在准备提起诉讼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第一,消费者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消费者若选择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消费者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则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前也需要注意用户协议中是否对仲裁或管辖法院进行了约定,若有相应约定,如果不存在无效或约定不明的情形,那么则应该按照用户协议中的约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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